昌平区是北京市的市辖区,所以昌平区属于北京市,不是哪个省的城市。
1948年12月12日,昌平县解放。
1949年4月,昌顺联合县分设昌平县,属察哈尔省南口专区;8月1日起,属河北省通县专区。
1956年1月,昌平县由河北省划归北京市管辖,改称昌平区。
1960年1月,昌平区复称昌平县。
1999年9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昌平县改称昌平区,人民政府驻昌平政府街19号。
昌平区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北与延庆县、怀柔区相连,东邻顺义区,南与朝阳区、海淀区毗邻,西与门头沟区和河北省怀来县接壤。
昌平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北倚军都山,南俯北京城。山地海拔800米至1000米,平原海拔30米至100米。60%的面积是山区,40%是平原,有2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是北京母亲河——温榆河的发源地。
昌平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干燥,四季分明。年平均日照时数2684小时,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降水量550.3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