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采集和利用石油的记载,是南朝(公元420~589年)范晔所著的《后汉书·郡国志》。此书在延寿县(指当时的酒泉郡延寿县,即今甘肃省玉门一带)下载有:“县南有山,石出泉水,大如,燃之极明,不可食。县人谓之石漆”。“石漆”,当时即指石油。晋代(公元265~420年)张华所著的《博物志》和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所著的《水经往》也有类似的记载。《博物志》一书既提到了甘肃玉门一带有“石漆”,又指出这种石漆可以作为润滑油“膏车”(润滑车轴)。这些记载表明,我国古代人民不仅对石油的性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而且开始进行采集和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