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复函的范文 篇1
致:建设办公室
我单位自接到贵办公室*整字【】006号整改后,认真落实了该通知书所要求整改的全部内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向贵办公室做以下汇报:
1、塔机已备案和验收、塔吊的避雷及接地线已安装完毕、吊钩的保险已设置、配电箱已更换并做好防雨措施、搅拌机已做好防护措施并安装好接地线装置。
2、外脚手架搭设已整改、安全立网及平网已铺设、剪力撑和连接杆的不足已补充。
3、后砌墙顶的斜砌砖灰浆不饱满已全部拆除,重新砌筑。
4、塔机电缆已做防护和固定。
5、砼柱跑模、错台现象已整改。
6、所有洞口上均已设置砼过梁。
7、板顶钢筋及圈梁转角处的钢筋绑扎不正确、丁字墙圈梁钢筋锚固长度不足、个别圈梁钢筋搭接长度不够、垫块和马凳筋不足等问题,已做整改。
8、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均佩戴了安全帽。
9、模板支撑和拉杆不足、杆下无垫木等问题,已做整改。
10、临边已做防护措施。
此致
敬礼
*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公文复函的范文 篇2
食药总局关于低聚果糖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明确低聚果糖产品生产许可分类单元的请示》(冀食药监〔20xx〕42号)收悉。经商国家卫生计生委,现函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xx〕118号)和《关于低聚果糖、加工助剂过氧化氢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xx〕775号),低聚果糖可作为普通食品,归入“其他食品”类别实施生产许可管理,按照《低聚果糖》(GB/T 23528-20xx)执行。GB/T 23528-20xx适用于以蔗糖为原料,或以菊芋、菊苣等植物根茎为原料制成的低聚果糖。
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制定《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标准发布实施前,仍按现行标准及原卫生部公告的规定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11月30日
公文复函的范文 篇3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冷冻(速冻)肉卷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辽食药监生〔20xx〕4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你局请示中所述的“冷冻(速冻)肉卷”产品:以畜禽为主料,以调味品为辅料添加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碳酸氢钠、抗坏血酸钠、葡萄糖酸内酯、沙蒿胶多种复配食品添加剂并经过滚揉、腌制等加工过程,其已改变了冻肉的保水率、PH值、化学组成等化学性质,也改变了冻肉的色泽、粘度、气味等物理性质,因此,不符合《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xx〕14号)有关初级农产品的定义。根据上述加工工艺,该类产品应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xx)中附录E食品分类系统中的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范畴。
二、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xx)中4.1.2的食品名称规定,上述食品不应以“冷冻(速冻)肉卷”易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食品名称命名,而应使用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范畴的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
三、请你局参照《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xx版)》对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产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x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