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 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 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 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 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 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利益分配
3.1 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2 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3.3 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 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2
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系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销售经理,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销售业务员。双方为拓展业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是业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合同及其他任何人事隶属关系。
二、双方商定,合作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可协商续订。
三、合作合作方式:
乙方对外拓展房地产中介、中小企业及自然人贷款融资等业务,所获得的客户交与甲方后续跟进。必要时,甲方以其掌握的商业信息与乙方共享。
四、利益分配:
1、甲方代表**公司正式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后,取得的销售收入,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分配。
2、上述利益分配结算的具体时间为 ,方式为
五、乙方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在确定对方有履行能力和诚意的情况下,方可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乙方承接的所有业务均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代表**公司正式与客户签订合同。
七、凡乙方拓展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业务,必须与甲方合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与**公司或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合作,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业务获得的销售收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以及解除合作关系后两年内,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渠道、销售策略等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非法使用、转让或许可其他单位、个人使用。
九、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未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11月 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3
(以下简称甲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客户名}先生/女士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荐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交纳___元会员费用,甲方协助乙方在___个交易日内达到利润要求。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荐股操盘,乙方应严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荐股资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荐股资料而使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受到损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荐股机会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体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实施,确实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后果自负!甲方不做任何赔偿。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介入、抛出股票时间价格必须提前三十分钟以上通知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全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如因甲方没有协助乙方达到利润要求造成乙方损失应退还所有会员费用,同时赔偿乙方损失做全额赔偿,100万元以上资金赔偿85%.按交易明细清单上的数额为准)。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若合同需要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原合同应依照法律法规作相应变更。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
1、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1个月,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至___止。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4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为更好发展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下达和确认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后,以传真形式把本合同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签名盖章回传,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约定安排送货。
二、货物相关信息(可以另加订单或其他附件说明)
三、交收货约定
1.履约地: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货发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员应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货章和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乙方需在签收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的质量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提出则视为已经对本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后,同样需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货物的质量验收,以该货物生产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当双方对质量验收发生争执并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 1,每逾期十天,再增加 1。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5
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系经合法注册的 公司,专门从事 业务。
2.乙方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无线增值业务的合作伙伴(icp证号:)。
3.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4.甲方为" 大赛"活动的主办方和制作方,并负责媒体宣传等活动实施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 大赛" 增值业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展" 大赛" 增值业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内容
1.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就合作开办"深圳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总决选"进行合作。合作项目见下表:
如需增加其他新合作项目,双方确认后,以上表形式签署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赛事投票互动”短信/声讯服务:乙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甲方提供比赛信息内容,赛事宣传推广。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根据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比赛信息内容,赛事宣传推广。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提供的资源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侵权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有权拒绝发布违法或违反电信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信息。若发现乙方所宣传的信息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禁止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律师提示:甲方应该是提供信息的一方,而乙方只是负责发布,因此本条内容建议删去)
2.3 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与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甲方有权查阅与审核,双方财务结算以经双方审核后的数据为准。
2.4 在合作期间,如出现电信资费调整、号码资源调整以及电信行业的其他政策或管理规范调整的,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甲方对乙方因上述调整所做的有关行为应表示理解和接受。
2.5甲方必须根据协议和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供约定的信息内容。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必须合法、健康、准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不得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政治性新闻、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黄色、淫秽色情的内容;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根据合作项目的要求,节目编码、技术保障、设备维护及合作信息的流程开发等。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有权拒绝发布违法或违反电信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信息。
3.2乙方必须依法从事电信信息服务,接受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积极做好合作项目的审核与跟踪工作。
3.3 甲方负责合作业务的宣传策划、拓展推广,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可根据自身的行业经验,为甲方提出拓展增值业务创收的途径或渠道的建议,但乙方不负责实施。
3.4 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或广告内容等引起的纠纷,均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在信息平台反馈不良信息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相关问题,以方便甲方尽快处理。
3.5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再与本市其他声讯台或其他乙方的同行进行同类型业务的合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及结算
4.1 收益分配:甲乙双方按 7:3 的比例进行分配,即甲方占 70% ,乙方占 30% 。
(1)168语音系统实际收入=月信息费计费收入总数×回收率×75%(其中扣除的25%为上缴的电信主业管理费)。
(2)移动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移动代收手续费15%-短信通道费0.08元/条-营业税附加5.5%。
(3)联通短信实际收入=有效信息费-包月坏帐8%-短信通道费(0.05元/条)-代收手续费(按联通实际结算为准)-营业税附加5.5%。 4.2 结算方式:在合作期内,甲方在计费月次次月的二十五日前,向乙方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支付其应得的收益款,款到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等额税务发票。甲方的收益由甲方自行纳税。(律师提示:应明确由甲方还是乙方结算,按理应是乙方负责结算款项,再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对通过该项业务合作所知悉或获得的对方的一切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用户资料、节目计划等)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5.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内容及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违约一方必须向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违约方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其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2 本协议约定项下违约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以对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未能实现的预期利润或权益、商业信誉的损失、第三方损失及其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6.3 因一方的过失造成对方重要数据的丢失,过失方应赔偿对方因丢失数据而受到的损失。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若有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况出现,致使协议一方遭受经营损失或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15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有效证明文件。
7.2 本协议所表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调整或变更;战争、地震、火灾、水灾、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或克服的其他事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若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协议期限
9.1本协议自20__年xx月xx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x 年。即从20__年xx月xx日至20__年xx月xx日止。
9.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双方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如遇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可就协议内容重新约定或就部分条款商议变更。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6
甲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
一 、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 、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 、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 , 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 , 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 , 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 、权力义务
1、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 , 其所有权属于甲 ,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 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 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 以便互相促进 。
五 、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 , 由双方协商市场价 , 按税后利益的 _____%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 , 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 , 甲方如有兴趣合作 , 可在双方协商后 , 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 , 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
2、合作各方中 , 单方声明放弃 专利申请权的 , 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 , 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 该许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 , 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
5、在特殊情况下 , 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 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 , 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
七 、保密条款
1、甲、 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 , 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 , 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
2、甲、 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 , 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 , 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 , 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 、其它
1、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甲方根据_________数据通讯业务需要,与乙方共同建设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平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各项协议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进入大楼的专线引入孔位及大楼内的井道,方便乙方专线接入。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网络建设、运行和业务开通情况,享受乙方公示的大客户特殊服务和各项优惠政策。
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规定的范围内,向乙方提出相关的技术支持和要求。
4、甲方负责自备设备的运行维护,并有义务保证乙方设备在用户端所要求的安全运行环境。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电信业务从事违法活动。
6、甲方系统内的结算单位需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费用详单。
7、甲方为通信业务的使用者,享有正常使用通信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对此业务的合法性负责。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通报网络建设情况和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3、乙方对自己的网络进行调整前,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引起甲方业务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调整不能在甲方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乙方应确保专线的正常运行,并负责专线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4、乙方为保证甲方的业务应用,免费向甲方开放乙方的_____服务器及其数据库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甲方的_____与乙方的_____服务器的互联工作。
5、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和业务有关的建设与维护中积极配合。
6、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所有管道、杆路、光缆及设备等所有权属于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甲方使用。
7、乙方为通信业务的提供者,承担提供通信网络服务的义务。
8、乙方享有按期收取通信费用的权利,但必须向被收取费用人(使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帐单及发票。
9、乙方及其各联通分公司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基于此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战略框架协议与交通系统各单位签订相应的通讯业务费用合同。
10、若协议期内,如_________数据业务资费上调,甲、乙双方仍然按原有资费标准执行,折扣优惠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如资费下调,则在下调资费标费标准基础上,折扣优惠仍按本协议第十一款第二条执行。
四、通信业务服务内容:
无线上网数据业务应用。
五、通信业务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数据通信业务;
甲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设备:防火墙1台、局域网交换机1台、vpn网关1台等。除上述设备外,其余相关设备则由乙方免费提供给甲方使用;
乙方前期的准备工作为:
1、按甲方要求,乙方准备_________个用户数申请号段;
2、为光纤接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相应的由乙方提供的所需设备。
六、安全保障:
1、乙方负责_________卡的发放及登记工作;
2、乙方向使用对象发放_________卡后,自发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备案。
3、乙方要确保_________卡发放的安全,绝不允许_________卡发放到 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所产生费用甲方不承担,引起的法律与经济后果也由乙方承担。
4、__________卡发放对象名单(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实施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
七、通信业务开通期限:
开通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通信业务使用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无线上网通信业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双方特约: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号段,乙方为甲方开通号段中的号码后,10个工作日内需通知甲方备案。
2、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乙方下属分公司将根据甲方的需求设立相应的结算帐号。
4、甲方在使用乙方的_________数据通信业务出现通信故障时,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1小时内向甲方联系人反馈故障处理情况。
5、乙方制定客户经理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全面负责所有系统、程序、线路的安装、调测和后期服务工作,客户经理应定期走访甲方,及时解决甲方的需求,并应保证7×24小时均可联络。
6、乙方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_________)。
十、费用条款:
1、无线上网费:
自由套餐上网费: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标准资费省内_________元/小时、省外_________元/小时执行,或按流量_________元/kbyte,省外_________元/kbyte。
包月套餐(可省外漫游):按_________年乙方的公开资费标准,以下各项套餐所包时长或流量为省内资费标准,省外漫游使用按省内资费的双倍收取:
(1)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3)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4)超级商务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5)_________套餐,包月费_________元,所包时长每月_________小时(按计时制),或所包流量每月_________m(按计量制);
2、折扣优惠:在按以上第1条款标准资费方法计算每个结算帐号的无线上网费后,对甲方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_________套餐、_________套餐上网费给予_________优惠,超出套餐部分按自由套餐优惠折扣(即_________优惠)。
3、乙方年上网费(包括包月)在_________万元以内(包括_________万元)按第2款折扣优惠;超过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以上部分将给予_________优惠(包括包月)。
4、无线上网卡购买费为每张卡_________元。
十一、结算方式:
1、双方结算人:由乙方下属分公司向甲方结算单位进行结算。
2、票据的出具:乙方下属分公司负责向费用结算的机构出具有效票据。
3、结算日期:以正式开通日为起始日。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完成对其所属结算单位的结算工作。
十二、滞纳金条款:
按照国家对通信行业收取滞纳金的规定标准。
十三、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资费、商业信息,均属于商业机密,只限于签约双方及下属机构为实现本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内容时内部使用。双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复制、传递给他方。违反者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今后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条款:
双方同意,将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双方之间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如果在出现上述争议之日起 日后,仍没有解决并且双方又无法继续协商时,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协议生效、有效期限及终止条款: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行延续 年,以此类推。
协议期限届满之前的两个月内,如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时自行解除或终止。
十六、关于补充协议
甲方与乙方可以就本协议未尽之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规定条款的补充说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费用产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尽快缴纳费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终止为甲方及交通系统各单位的服务,否则乙方须赔偿一定费用(即免去当次所属单位应缴费用)。
2、如甲方或交通系统各单位不按时向乙方缴纳费用,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第十三条(滞纳金条款)的规定收取滞纳金。
十八、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未尽事宜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2:乙方协议实施联络人名册(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一、甲方视乙方为密切的_______合作伙伴,建立、保持与乙方的长期_______业务关系,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_______业务。
二、乙方视甲方为重要大客户,提供优先、优质、优惠、快捷的_______服务,承诺在《_______标准》基础上,尽最大能力向甲方提供通信便利条件,满足甲方需求。
三、甲乙双方在目前业务合作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合作方向,根据各自拥有的可利用的资源情况,逐步在宽带上网、数据通信组网、IP电话、声讯查询、网络信息服务等业务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发挥各自职能和资源优势,充分进行开发利用达到双赢目的。
第二条 业务服务收费约定
一、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新的合作意向时,可通过协商方式向对方提出,双方确定具体项目后,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条款规定的双方权责予以实施。
二、双方在本协议中认定以下一系列业务合作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总机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_______档企业总机业务,月使用费按_______/月收取,并捆绑在甲方_______号码上计费。
2、全球眼业务。
甲方本次新装全租型全球眼_______点,其中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元/点收取,其他_______点月使用费按_______/点收取,一次性调测费、施工费、材料费三项总费用具体在全球眼协议中体现(该业务协议另签)。
3、光纤接入互联网。
(1)甲方原使用乙方提供的商务领航信息版标准速率_______M的上网光纤(计费号码。_______),实际收取套餐月使用费_______元/月(国家资费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作为友好合作伙伴,甲方自愿承诺继续使用本业务_______个月以上,乙方相应给予甲方在保持原光纤电路月使用费不变的基础上由标准速率免费提速至_______M的优惠(_______M光纤标准月使用费为_______元/月)。
(2)甲方若提前退租商务领航光纤电路,甲方光纤电路所享受的免费提速服务相应取消,此外甲方应向乙方补交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全部优惠(含免费提速后甲方所享受速率标准应收标准月使用费与甲方按本合同支付的租用费之间的差额)。
4、ITV业务。
(1)甲方本次新装_______部_______,一次性安装资费标准为_______元/部,作为友好合作伙伴,乙方特按_______元/部向甲方优惠收取一次性安装费。月使用费(含设备租用费)按_______元/部/月收取(时尚型_______标准自费。_______元/月/部),并捆绑在甲方_______号码上计费。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一条_______M光纤和_______台交换机(产权归乙方所有)用于接入_______业务观看使用(仅_______专用,不得用于上网,_______光纤标准资费_______元/月,交换机_______台价值_______元)。
(3)甲方同意采用租赁的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租用费包含在月使用费内收取,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产权归属乙方。
(4)乙方提供的电信互动电视终端设备在保修期间内如发生非人为损坏,乙方承诺提供设备更换。如发生甲方认为所致损坏,则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如设备损坏无法维修或设备丢失,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赔偿单价如下。设备类型整机电源遥控器(电视和星空视界二合一)影音信号线赔偿单价_______(元)。
5、月租优惠。基于甲乙双方本次光纤、全球眼、企业总机、ITV业务合作,乙方特给予甲方_______部办公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部电话赠送_______元基本月租的优惠,给予甲方_______部办公电话,每部电话赠送_______元基本月租的优惠,赠送的基本月租只限在本机上当月使用,可用于抵扣市话、长话、基本月租。甲方若拆除光纤、全球眼、企业总机、ITV业务中任何一项,则月租优惠相应取消。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的重要大客户,享受乙方为大客户提供的“一站式”等一系列优质服务和业务优惠条件,有权加入乙方组建的电信大客户俱乐部,参与俱乐部活动。
2、甲方承诺在乙方能够满足其通信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电信业务,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执行提供的优惠、优先条件及要求甲方返还已享受的优惠。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租用的电信业务超范围使用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甲方拥有的虚拟网用户应局限在本单位使用,不得将电话接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乙方将按有关规定补收一切费用,直至停机。
5、甲方保证连接到电信公众网络上的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6、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电信管线建设,提供安装电信设备,配线架、机架的专用机房,协助保护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建设的电信设施。
7、甲方应遵守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电信业务使用管理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或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按时支付电信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视甲方为电信重要大客户,为其提供各类电信通信、业务咨询、组网建议等综合性通信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投资建设电信管线、网络设备至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专用机房(甲方内部网络所需的线路、设备由甲方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
3、乙方保证通信工程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4、乙方所提供的通信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5、在通信资源具备的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向甲方宣传,提供试用各类电信新业务。
6、甲方在接入和使用电信业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各县(市、区)电信局申告,乙方应负责全程处理。
7、虚拟网和甲方内部综合布线以外的管线(即主干电缆及其管道),产权归乙方所有,凡涉及到虚拟网设备维修、升级、更新及主干电缆的维护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对所投资的管道、线路和网络设备拥有产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除法律或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任一条款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则视为违约。守约一方可选择书面通知违约一方立即终止协议。且作为友好合作伙伴,现乙方给甲方最大限度的优惠,今后如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甲方应返还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给予的全部优惠。
第六条 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除非法律规定或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泄漏与对方有关联的资源和信息。
2、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传统商业秘密)负责保密责任。无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若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对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提出要求。因解除协议造成对方损失时,应按对方损失数额进行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可通过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及其附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依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合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南安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生效,有效期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协议期限届满前_______日内,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_______年,顺延次数不限。如一方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议如开始顺延,在该顺延年度内甲乙双方均须依据本协议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如以前双方所签订协议的相关条款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3、协议中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9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 价格________分/分钟 ,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 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 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 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10
目录;1.解释....................;2.聘用和服务范围...............;3.支付....................;4.保证....................;5.不作为保证.................;6.有效期和终止................;7.甲方因为乙方违约而应得到的救济.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目录
1.解释..................................................................1
2.聘用和服务范围........................................................2
3.支付..................................................................2
4.保证..................................................................3
5.不作为保证............................................................4
6.有效期和终止..........................................................5
7.甲方因为乙方违约而应得到的救济........................................6
8.代理..................................................................6
9.适用法和管辖。........................................................6
10.转让................................................................7
11.通知................................................................7
12.一般条款............................................................8
本独家业务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年【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地点】签署: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陈述
(1)
(2)甲方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专业进行的生产和零售。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专业进行的生产和零售
(“业务”)。
(3)
(4)各方期望甲方向乙方提供独家的业务支持和技术和咨询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各方签订本协议以确定相关条款,据于此,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因此,各方签订以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
1.
1.1解释本协议中以下词组应具有以下含义:_________________
“关联企业”,指的是对于任何人而言,任何其他人直接或者间接的予以控制,或共同控制,或者其对他人进行控制。在本定义中,控制指的是直接或者间接拥有,具有能力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管理的方向和政策(不管是通过担保权益还是通过合伙或者其他所有权权益,这种安排可以通过合同或者其他形式进行);
“服务费”由第3.1条进行定义
“债务”指的是,对任何人而言,无重复的(i)所有因此类人的借款以便还清迟延支付的购买财产价款或者服务费而产生的债务(包括本金,利息,费用和收费);(ii)所有应当由此类人支付的信用证以及由此出具的票据的票面价值;(iii)任何由设置于此类人拥有的财产之上的留置担保的责任,不管此类人是否承担了这些责任;(iv)此类人作为租赁人应当支付的租约总金额;(v)所有此类人的或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向所有第三方作出的担保);
“担保”指的是任何抵押,质押,担保契约,分配,定金,阻碍,留置(法定或者其他),优惠,优先权或者任何其他性质或种类的担保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条件的出售或者其他回购协议,根据法定形式签发的任何金融或者类似的申明或者通知,并且任何与前述安排具有实质性相同效果的租约);
“人”,指的是任何个人,公司,自愿性的组织,合伙,合资企业,信托,非公司型组织,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政府机构;
“中国”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服务”指的是根据本协议,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并由第二条详细解释的服务;
本协议中对任何条款的索引,都是指对本协议中条款的索引,除非协议另有规定。
1.2
2.
2.1本协议中的标题不应当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聘用和服务范围甲方在此同意向乙方提供独家业务支持和技术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业务
管理,技术支持,战略规划,市场及销售渠道拓展和人力资源管理。
2.2排他性的服务提供者。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应当是排他性的服务提供者。除非获
得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可以寻求或者接受来自其他服务提供者类似的服务。
2.3有关服务的知识产权。甲方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创造的任何所有知识产权或技术享
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此类知识产权应当包括专利,商标,商号,版权,专利申请权,版权和商标申请权,研究及技术文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许可,转让此类知识产权的权力)。如果乙方必须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甲方应当通过和乙方签订独立的协议授予乙方合适的权利。
2.4质押。乙方应当允许和促使乙方的股东向甲方出质其在乙方的股东权利以便保证乙方
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
2.5乙方特此向甲方授予一项不可撤销的排他性的购买权,根据该购买权,甲方可在中国
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甲方自行选择,向乙方购买任何部分或全部资产(包括商标),作价为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届时双方将另行签订一份资产转让合同,对该资产转让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约定。
3.
3.1支付普通条款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11
甲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汇款地址(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于:
乙方是拥有大量用户群互联网信息提供商,拟采用短信等移动通讯方式,向自己的会员及手机用户及时发送各类娱乐资讯及相关活动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拥有短信息特服号通道,技术力量和移动数据通讯管理平台。
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为最终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公平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认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乙双方就短信业务开展合作。乙方确保在双方协议期限内不再与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
1.2 乙方负责和决定对最终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内容和用户宣传推广工作,甲方通过其渠道资源为乙方提供市场推广的支持。
1.3 乙方应保证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关服务质量优良并及时更新,如因信息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投诉,其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此类投诉的客户服务工作。
1.4 甲方负责提供短信服务的全部技术及设备,并负责技术平台搭建,用户数据库管理及对乙方的技术支持、技术接口,保证满足业务需求。
1.5 甲方负责通过移动运营商为乙方完成信息费的代计费和代收费工作。
1.6 甲方负责协调“_________”和“_________”两家移动运营商,保证信息发送的及时和不丢失,凡因信息下发通道不畅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运营商网络和用户手机设置等问题造成的投诉,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确认,并向用户合理解释,获得谅解。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2.1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本项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维护工作;
(2)甲方负责向_________,_________申报全网业务,短信服务计费和服务费收取工作;
(3)甲方负责信息接入标准的制订,并为乙方提供规范的接口标准;
(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后台应用程序接口函数包,并负责在信息接入具体程序开发时的技术指导;
(5)甲方负责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传输,并保证所传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6)甲方负责自身短信平台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负责对服务业务运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并及时处理;
(7)对于非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共同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及处理;如因甲方系统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应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发送的信息量进行统计及监控。
2.2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以及所发送短信内容的编辑及提供;
(2)乙方负责网站相关信息服务及短信内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息的内容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乙方应保证本合作项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如单纯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错误而引起的责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来传送未经最终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负责自身业务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6)乙方负责最终用户各种信息资费标准的最终确定,并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纠纷。
2.3 甲乙双方均应保留推送信息内容历史资料_________个月,以提供有关部门查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利益分配
3.1 双方费用结算以甲方多业务平台的统计结果为准,以乙方统计结果为二次核定依据。
3.2 甲乙双方统计数据有较大差异(误差超过_________%)或双方有异议,双方承诺在以双方统计数据均值的基础上先进行业务结算,并积极安排专人找出两者差异的原因所在,协商解决;
3.3 本合作项目产生的业务收入,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如下:
(1)按3.1、3.2项规定,每月从移动通讯运营商处结算回来的实收短信息费,扣除相应税负后(以下称可分配收入),甲乙双方按如下办法分成:(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时,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实收短信息费定义:在sp定价的信息费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项费用后,付给甲方的实际净收入。扣除费用为:(a)代收服务费: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费的_________%。(b)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费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条标准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参照_________新合作模式执行。)(c)坏帐:以当月移动,_________结算提供的坏帐比例为准。
(3)短信服务费按月进行计费,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0时起至本月月底24时止(即下月1日0时前),对不足一月的应按当月实际发生的业务量结清相关费用。
3.4 结算时间:甲方每月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后,以传真或快递/邮件等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进行收入分成确认。甲方于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款项到帐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将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1)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并结算。所以甲方应在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于计费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计费完成一个月内)完成与乙方的对账结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计费应在3月15日前结清,依此类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费结算:_________对sp的结算政策是当月费用在下月对帐,下下月结算。所以甲乙双方应在甲方和_________结算完成后的月底前结清费用。例如:1月份计费(1月1日0时至2月1日0时前)应在3月底前结清,依此类推。
3.5 甲方按上述期限与乙方结算费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结算终止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与乙方的结算工作,将视为违约。
3.6 关于包月计费和信息发送条数:乙方对包月计费的信息发送条数应有严格的控制,包月一项业务发送的信息条数,所产生的不均衡通道费不应大于该业务的包月信息费价格。
3.7 如果移动,联通的收费政策发生改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条款。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4.1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不得单方面解除合约,以下情况除外:当一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并经对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不能补救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
4.3 若合作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作,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以及善后义务的处理。
4.4 合作期间,如因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而必须终止或修改本协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共同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 客户服务体系
5.1 乙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一人应在网站上向使用网站服务和接受信息的手机用户公布自己的客户服务体系,并及时解答短信息内容及网站服务方面的问题,同时向甲方客服中心反映因信息下发通道引起的客户投诉。
5.2 甲方作为客户服务第二人在接到乙方客户投诉后,应在最短时间内与运营商协调并解决由于通信网络问题引起的乙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甲方有义务经常监督,检查并指导乙方短信内容,以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的合作要求。
5.3 甲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乙方客服联系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培训
6.1 为保证本协议合作的良性发展,甲乙双方有必要就技术支持和提高短信息流量,扩大用户群和加强售后服务问题保持经常的联络,交流和培训。
6.2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对于上述约定条款,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执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赔偿守约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7.2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送的短信息内容不符合“_________”和“_________”要求(按“_________”和“_________”管理办法执行),经甲方协商提醒不能及时改正时,按照_________,_________要求,甲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向乙方用户发送信息。并要求乙方赔偿为此甲方所遭受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7.3 乙方在增加或减少与在本协议项下短信业务和价格时,必须先向甲方申报,通过甲方向_________运营商进行更改和测试申报,如因乙方未申报和测试造成运营商对甲方处罚,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通过甲方通道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条数要严格按照已经_________受理和测试通过的要求执行,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规定群发,做纯代收费业务,利用包月计费超多条数发送信息及违反_________和_________短信发送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乙方赔偿。
7.5 因甲方原因,不能保证所提供的短信通道的质量,或因甲方责任影响保质保量传送乙方的短信时,经协调无效,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和合作,由此所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应完全由甲方赔偿。
第八条 保密规定
8.1 凡涉及商务及技术的专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的所有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因不遵守该条款而引发的后果,由披露方负责,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规定
9.1 甲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合作事宜达成的任何补充协议,实施方案等文件,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甲方、乙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3 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违约(不包括不可抗拒情况)和变更事宜,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9.4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12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2.乙方承诺完成______年出口任务______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______元收取代理费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为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______月息10个______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
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
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13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甲方:【 】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乙方:
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拓展双方的业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互联网专线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使用乙方互联网专线用于内部使用互联网宽带上网。
1.2 乙方收取甲方互联网专线相关费用,并根据协议约定内容维护相关线路并提供客户服务工作。
1.3 如甲方另有其他种类的业务需求,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负责建设自有内部网络,维护内部网络所有相关设备及线路,负责自身内部网络、信息安全保证工作,同时保证不损害乙方的系统安全、不影响乙方系统的正常运行。
2.2 甲方应对乙方布放在甲方办公区域的设备履行日常实物管理及保全职责,并配合乙方开展日常巡检。甲方在未经过乙方授权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替换乙方设备或更改相应设备参数配置。在业务注销后,产权属于乙方的设备,乙方将进行设备回收,甲方应给予相应配合。
2.3 甲方负责提供公司内用户分布情况等资料,并对乙方在本次合同项目中的接入施工和进入甲方机房给予协调配合,允许乙方免费使用甲方的楼道资源、传输管道、设备用电以及放置接入设备的空间。
2.4 乙方不负责甲方楼宇的综合布线工作。甲方自建机房环境配备需达到乙方建议标准,若由于甲方机房达不到该标准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设备损坏导致业务无法正常使用等),均与乙方及业务平台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5 甲方向乙方租用互联网专线仅限于内部使用互联网宽带上网,不得利用互联网专线经营互联IP电话业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互联网专线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全部或部分借用、转租、转售,不能以任何方式将乙方的互联网接入端口借用、转租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共享接入,不能利用路由器等设备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如经过查实甲方存在上述行为且能证实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服务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具体时间的,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资费标准,从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起按照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不能证实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专线服务开始向第三方提供接入(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具体时间的,甲方应将根据本合同资费标准,按照从本合同生效起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的三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甲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2.6 如甲方使用后认为现有的电信服务不能满足其需求,可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申请调整电信接入服务的项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费按乙方的相关资费标准调整。
2.7 甲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利用乙方的专线线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通过集团专线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以下及附件1信息安全承诺书禁止内容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业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2.7.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7.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7.3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7.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7.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2.7.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2.7.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7.8 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国家机关信誉的。
如果发现属于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的,应立即停止业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2.8 甲方需明确互联网专线IP使用用途,如甲方虚报使用用途,乙方可暂停甲方的网络接入服务。
2.9 甲方利用乙方网络运行的网络站点须按“先备案后接入”的原则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如甲方没有及时办理ICP备案,乙方可暂停甲方的网络接入服务。
2.10 甲方在计算机互联网上不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计算机病毒、滥用他人账号、窃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
2.11 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乙方有权终止和甲方的业务合作,同时有权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赔偿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的【 】个工作日内完成到甲方接入点的互联网专线安装、开通工作,同时双方另行签署集团专线开通/计费确认单。
3.2 乙方应统一受理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和投诉,售后服务和投诉热线为:【10086-8】。
3.3 乙方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传输服务和故障维护服务,同时负责配合甲方进行接入设备的维护和调试。乙方因线路测试、设备维护、光缆切割、软硬件升级等因素需中断甲方的电信接入服务的,必须提前24小时通过网站公告、邮件、短信中的任意一种形式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缆、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及电缆等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只负责局端到接入端(光纤、光纤收发器、PTN/GPN/ONU设备、电缆等)的维护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务器、内部局域网、程控交换机等由甲方自行维护。
3.5 乙方所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只是提供线路及连接设备使甲方的终端设备连接到互联网。乙方对甲方在网上传送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合法性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网络堵塞、设备受损导致网络系统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不作保证,但乙方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要求对线路及设备尽快修复。
3.6 因乙方责任造成互联网接入连续阻断一天以上的,乙方给予甲方补偿阻断天数的相等使用时间,乙方不承担因网络中断引起的其他责任。
3.7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丢失或影响其他客户业务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或维护迟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3.8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乙方的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电信资费标准,乙方可以对资费作相应调整,但要提前1周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9 乙方根据甲方的故障恢复时限要求明确线路的SLA服务等级。故障主要包括业务中断和一般故障:业务中断指线路完全无法使用;一般故障指线路可使用情况下的其他故障,如线路性能劣化等。SLA服务等级区别具体如下:
故障类别专线类型AAA级AA级A级普通级
业务中断跨地市、地市内2468
跨省4468
一般故障跨地市、地市内24244848
跨省
注:故障恢复时限指自甲方提出故障投诉时或出现监控告警时起,至甲方线路恢复正常所需要的时间(单位:小时)。
第四条:资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4.1 费用项目包括安装调试费、专线月租费、SLA服务费和IP地址使用费。
4.2 安装调试费: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安装调试费,标准资费为1000元/条,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4.3 专线月租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专线使用费用,费用标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4.4 SLA服务费:乙方根据甲方SLA服务的需求,按月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标准资费为普通级专线不收取服务费,A级专线服务费为月租(含税单价)的10%,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20%,AAA级专线为月租(含税单价)的30%,可按照乙方规定进行优惠,具体费用以附件2、附件3中明确的资费为准。
4.5 公网IP地址使用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IP地址使用费,费用标准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4.6 专线以乙方业务开通和关停为依据按月计费,首月和末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
4.7 若由于专线施工进度问题导致专线分批开通且甲方要求立即使用的,则分批开通使用的部分专线,立即开始计费。
4.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的资费标准依据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及国家其他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经认可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循履行。
4.9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4.10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专线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11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月/□季度/□半年】。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4.12 当业务暂停达到3个月,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注销。
4.13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4.14 若乙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变更结算方式,乙方承诺给予配合。若甲方变更付款方式或银行托收的账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变更结算方式,甲方承诺给予配合。
第五条:发票信息
5.1 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5.1.1 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5.1.2 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具体发票项目名称、税率以双方合作的具体内容确定。
5.2 若甲方需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按照电信行业营改增管理要求,联系乙方集团客户经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并配合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5.3.1 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2 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4 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3.5 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6 已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发票开具
乙方向甲方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地址:
联系方式: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了拓展业务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互联网通信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 甲方使用乙方的多媒体电话业务(以下简称“IMS”)及【□统一centrex业务应用 □互联网专线业务】,实现甲方内部IMS固话用户和甲方移动用户之间呼叫,短号呼叫。
1.2 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应用接入通过乙方光缆及光纤收发器引入,并以超五类线接入甲方路由器或服务器(接口标准为RJ45接口)。
1.3 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使用地点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项下的业务提供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用途为请从以下选项勾选,须同时勾选行业类型及业务用途。
行业类型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办理入网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等)。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方式(需加盖甲方公章)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2 甲方负责建设自身的内部网络,负责内部网络设备至甲方本端宽带上网网关设备及线路的维护,甲方内部的安全保证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时保证不损害乙方的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2.3 甲方以附件加盖公章形式向乙方提供IMS固定电话号码和甲方职工使用的广西移动本地手机号码,乙方以此组建立甲方统一centrex。所提供加入统一centrex的手机用户号码时须经用户本人同意,如需增减统一centrex网内成员,需联系人签字确认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引起的甲方成员与乙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2.4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按时向乙方交纳各项电信服务费用。在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没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在网一年以上,否则应向乙方补交工料费差额。
2.5 甲方负责提供公司内用户分布情况等资料,并对乙方在本次合同项目中的接入施工和进入甲方机房给予协调配合,允许乙方免费使用甲方的楼道资源、传输管道、设备用电以及放置接入设备的空间。随着甲方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当带宽需求加大时,优先采用乙方的宽带接入,并且依据实际需要,提供机房和相应的协助;
2.7 若甲方或其成员搬迁至乙方暂时无法提供服务的地区。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2.8 如甲方使用后认为现有的电信服务不能满足其需求,可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申请调整电信接入服务的项目和功能,所涉及到的使用费按乙方的相关资费标准调整。
2.9 甲方如使用乙方的互联网专线业务运行网络站点,须按“先备案后接入”的原则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如甲方没有及时办理ICP备案,乙方可暂停甲方的网络接入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的个工作日内完成从乙方机房到甲方接入点的IMS多媒体电话业务及【□统一centrex业务应用□互联网专线业务】安装、开通工作。
3.2 乙方应统一受理甲方的售后服务要求和投诉,售后服务和投诉热线为。
3.3 乙方为甲方提供良好的通信传输服务和故障维护服务,同时负责配合甲方进行接入设备的维护和调试。乙方因线路测试、设备维护、光缆切割、软硬件升级等因素需中断甲方的电信接入服务的,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3.4 引入光缆、光纤收发器及电缆等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只负责局端到接入端(光纤、光纤收发器、电缆等)的维护工作。甲方的路由器或服务器、内部局域网、程控交换机等由甲方自行维护。
3.5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通信质量达到国家信息产业部规定的质量标准,但乙方对甲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语音、传送数据等的安全性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网络堵塞、设备受损导致业务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不作保证,同时乙方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要求对线路及设备尽快修复。
3.7 合同执行过程中,当乙方的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电信资费标准,乙方可以对资费作相应调整,但要及时通知甲方。
3.8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电信服务(按实际合作业务填写):
此承诺书经我单位签署盖章后生效,并由中国移动负责保管。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公章:
日期:
短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篇15
姓名:___,性别:___,证件号码:___。
姓名:___,性别:___,证件号码: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齐心协力搞好合伙事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自创品牌婚纱影楼及相关摄影化妆等业务。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甲方出资为三部分,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第一部分为:房屋前期租赁资金;第二部分为:店面装修资金;第三部分为:运作所需流动资金,以维持每月基本营业开销。第一和第二部分资金于店面装修完成后结算日前分别交齐。资金逾期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合作期间需补充营业流动资金,应按照第四条第3项有甲方补充流动资金以维持正常经营。
5、甲方出资数额以实到公司账户资金为准。乙方出公司运营设备。合作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待合作终止后,如在盈利情况下乙方设备返还乙方所有,剩余全部资产扣出甲方前期投资的20%后,按五五平均分配。如在亏损情况下则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执行。
第五条合作方式
投资和开发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铺位为影楼工作室项目经营和股份分成的合作方式分为:前期和后期两部分。
1、前期具体运作方式为:自影楼开始营业以每月营业额的纯利润的50%作为甲方的资金回笼,其余的50%甲乙双方以5∶5的比例分成。以此方式直至甲方回笼所投资的全部本金80%。
2、后期具体运作方式为:当甲方回笼所投资的全部本金百分之八十后,每月营业额除去影楼每月必要开支和雇用工作人员工资外的纯利润,甲乙双方以5∶5的比例进行分成。
第六条亏损及债务承担
如本每月营业额未达到影楼的必要开支和雇用人员工资所出现亏损的情况,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终止合同,如继续经营,甲方需按第四条第3项填补流动资金金额。
第七条合作废止及出资的转让
协议期内不得废止合作;协议期满双方可商议继续合作或终止合作,以合作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交割,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折现结算;未经一方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关系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视为放弃股份,其资金不退还,归另一方所有,并不再享有任何利益分红的权利,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甲乙任何一方出现人身意外等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合作,在非盈利状态下,暂不退回股份,等合约到期结束时方可按当时经营状况退回股份,如盈利状态下,可由其代理人依旧分享其原应得的分红及权利;除合作废止,任何一方不得在结束合作后拒绝交出合作期间所掌握的资料,该资料属未提出终止合作一方所有。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本合作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双方共同分享,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赔偿。拒绝赔偿的,在其投资份额内扣除,其分红也相应减少。
2、禁止任何一方经营与本合作项目同类或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任何一方再加入其他同业务类型合作。
4、禁止任何一方与本合作团体做任何利益上的交易。
5、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另一方可终止合作并不赔偿任何损失。
6、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最后经营持有人,甲乙任何一方在退伙后不得无偿使用该品牌,不得用该品牌及与品牌相近文字开设新的或以分店的名义进行竞争业务。
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自动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
②双方共同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债务,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租赁房屋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由合作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后公证备案。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订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合作人:___合伙人:___
日期:___日期: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