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制度 篇17
为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设施选购及安装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收集信息(包括: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采购。
2、抓实抓好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工作。
二、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方案。
2、制订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制、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内容包括设备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三、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市场领导和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作业过程中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设施零件的使用情况,组织好设备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设施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设施安全。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3)做好设备设施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做好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
3、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要建立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等。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做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3、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4、市场物业、安保等部门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施工与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
1、凡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报市场领导批准,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
2、施工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指令,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4、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置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5、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雨季到来之前应做好防洪排水准备。
7、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和消防器材,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电手续。
9、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3、一切检维修均应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检维修的设施、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5、如施工现场有易燃易爆物质时,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发生燃烧爆炸。
6、对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接零或接地良好。
7、进行电气设备检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8、要认真检查动火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9、应认真检查检维修中所需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目标管理制度 篇18
1、 逐级责任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⑴酒店领导要把安全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a.坚持四同时;
b.每月听取一次汇报;
c.履行职责。
(2)a.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防火安全会议;
b.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c.外出半月以上委托专人负责。
⑶a.各部门正付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防火职责,每半月督促、检查本部、仓库、班组及个人安全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b.积极整改不安全隐患。
⑷各部门应认真按有关要求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并履行各自的职责。
⑸各班组、前厅各部、仓库、科室、个人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2、⑴在禁区不准吸烟;
⑵仓库应分类存放物品,堆码要按“五距”做到整洁美观;
⑶ 搞好设备保养维修,禁止违章用电。
3、现存隐患。
⑴少数员工存在麻痹思想,对消防安全缺乏正确的认识,忽视消防安全工作;
⑵存在个别违章抽烟、用火、用电现象。
目标管理制度 篇19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资料
⒈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⒉党员目标管理资料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支部互评与总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支部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状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学期向总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资料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⒈自我总结评议;
⒉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⒊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⒋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状况报局党委。
目标管理制度 篇20
1目的
为了对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的有效性、可行性和适宜性进行监督和管理,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建立、实施和考核等内容。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及考核等。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hse承诺、方针和目标。
3.2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并监督实施。
3.3安全环保部负责hse承诺、方针和目标方案的征集,并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围内hse目标(指标)的分解、考核。
3.4经理办公室负责hse承诺、方针和目标的文件发放,负责承诺方针与目标宣传。
3.5各职能部门、直属公司负责执行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指标),3.6项目hse作业计划书的编写部门负责具体工程施工项目hse目标(指标)的提出、分解和组织实施。
3.7直属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将制定的目标(指标)向下分解至基层单位(分公司、厂、车间),由基层单位将其分解至班组。
3.8全体员工必须理解和掌握公司的承诺、方针与目标,并在工作中实施。
4程序内容
4.1承诺、方针和目标制定基本原则
以下条款为各级公司起草、编制、确定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共同要求。
4.1.1承诺的制定要依据国家、地方、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要符合总厂hse方针及目标要求,符合公司资源条件和发展现状、符合全体员工的共同意愿。
4.1.2要满足sy/t6276—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28001-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4001-1996 idt iso1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应体现公司长期管理思想和理念,目标要具有阶段性、渐进性和可操作性。
4.1.3所制定的目标(指标)不低于本公司现有的目标水平,并切实可行。
4.1.4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应满足相关方的期望。
4.1.5以本公司hse风险评价(包括初始评审)为依据。
4.2目标(指标)制定的要求
4.2.1目标(指标)由公司、直属公司、基层单位三级目标(指标)组成。
4.2.2目标的建立或分解要尽可能量化,并分解到部门或班组。
4.2.3目标(指标)也可以采用“责任状”、合同或其它适宜的方式。
4.3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与发布
4.3.1 安全环保部依据本程序4.1条款要求,征集过程填写《承诺方针与目标征集记录》,安全环保部汇集征求记录中相关条款形成草案。
4.3.2安全环保部将草案征集各公司主要领导的意见后,形成修改意见,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其进行法律、资源的可行性、适应性评审,评审过程填写《工程公司评审记录》,安全环保部将确定的hse承诺、方针与目标形成报批稿,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签字,由经理办公室履行正式文件发布手续。
4.3.3各直属公司制定本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参照4.3.1和4.3.2程序进行。
4.4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内容
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内、外部要求;
(2)持续改进的思想;
(3)对事故预防的重视;
(4)对公司员工的期望和对承包方的要求。
4.5目标(指标)的分解及实施
4.5.1安全环保部将目标(指标)按总目标要求纵向、横向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公司,并形成文件。
4.5.2各级公司应在确保完成公司目标(指标)的前提下,将其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分解可以以责任状等形式体现,基层单位将目标(指标)以责任状形式分解至班组。
4.5.3各级安全环保部每年两次将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后,填写《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作为管理评审输入材料,提交管理评审会议。由hse体系办公室存档,未如期完成的',由责任单位(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置方法和纠正措施。
4.6承诺、方针与目标的评审及变更
4.6.1安全环保部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对其进行评审和变更:
(1)当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组织机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隐患治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实施后,相关方要求发生变化时;
(2)出现重大健康、安全与环境事故时;
(3)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条文不适宜于本公司;
(4)实施、监测过程中发现有重大不符合时;
(5)通过管理评审后,需要对目标(指标)进行调整或修订时。
4.6.2承诺、方针与目标与指标变更必须以不违背公司职业安全、环境方针和上一级组织的目标及指标为原则。
4.6.3 承诺、方针与目标的修订应符合本程序4.1条款要求进行。
4.6.5当承诺、方针与目标经管理评审后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填写《列改申请单》,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以《更改通知单》的形式发放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公司,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变更具体执行《变更管理程序》。
4.6.6在每年的管理评审中,应对hse方针的贯彻实施、持续的适宜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具体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4.7宣传与培训
4.7.2经理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宣传活动,填写《宣传活动记录》。
5相关文件
hse02-5.8--20xx《变更管理程序》
hse02-7.2--20xx《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hse02-5.4--20xx《变更管理程序》
6记录
hse04-1.1--01-20xx《承诺方针与目标征集记录》
hse04-1.1--02--20xx《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hse04-1.2--01--20xx《宣传活动记录》
hse04-3.7--11--20xx《工程公司评审记录》
hse04-3.7—07--20xx《更改通知单》
目标管理制度 篇21
物业管理公司目标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质量、环境目标的实现,使其在相关部门和层次上得到分解,旨在增强客户满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目标及各部门目标的.管理。
3.0职责:
3.1总经理确保质量、环境目标的制定。
3.2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环境目标的实施。
3.4各部门负责对目标的展开和分解。
3.5各目标负责人负责层次和职能目标的实施;
3.6综合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环境目标的管理与考核。
4.0程序
总经理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质量、环境目标。
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环境目标在相关部门和层次上得到有效分解和展开。
各部门确保其目标在本部门各层次得到有效贯彻和实施。
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环境目标的管理与考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5.0支持性工具
《目标展开表》
《目标管理与考核表》
目标管理制度 篇22
一、目的
(一)为明确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以及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实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一)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三)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四)千人负伤率5‰;
(五)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六)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100%;
(八)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100%。
四、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
(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历年和上年度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
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三)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须严加控制,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
(四)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
(五)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公司有指标;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五、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一)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量化考核后,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与工资分配挂钩。
六、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一)总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二)安环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目标与指标的奖惩考核
(一)奖励规定
1、在年度考评期内,公司完成考核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给予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部门奖励。
2、各部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的,给予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部门奖励,其余有关人员和部门按比例给予奖励。
3、奖励方案及奖金额度,由公司另行制定。
(二)考核规定
公司或属下各部门发生超考评期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考核指标时按下情况进行一次性处罚:
1、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他人死亡或一次性重伤三人以上的责任者予以考核1000—20xx元,公司予以除名,事故部门负责人考核一个月工资,车间负责人考核3000元。
2、发生重伤一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1000元,车间负责人500元;重伤二人,考核事故部门负责人20xx元,车间负责人1000元。
3、一年内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别严重者,除执行考核外,部门负责人免职。
4、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外的其他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人员的处罚按责任划分按比例进行处罚。
5、部门对考核指标第(五)(六)(七)(八)项没有按要求执行落实的每宗按公司违章处理考核管理制度执行,并取消奖励资格。
6、对玩忽职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屡教不改等恶劣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安全主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并作出处罚。
(三)制定目标与指标考核办法,由安环部进行考核,由工会进行监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总结与评比。
(四)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八、附则
(一)本制度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归口管理。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在公司安环部。
(四)本制度自颁之日起执行。
目标管理制度 篇23
负责全县农村综合广播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要求转播上级广播、电视台节目;负责本县广播节目的采、编、录、制、播工作;负责县广播中心机房到各乡镇的广播干网的维护工作;负责对差转台的管理工作;差转台必须做到无政治责任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确保石差公路畅通无阻,确保差转台消防隔离带宽15米以上。
一、出入管理
1、机房是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的心脏,未经台领导同意,工作人员不能随意带无关人员入内,不准播出未经领导审批的宣传内容,出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0元,负责人300元,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值机员在进入机房内必须将门关上。
2、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播出管理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播出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播控设备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食物。
4、禁止用机房内电话聊天和长时间通话(接或打不能超过三分钟),必须保证机房电话24小时畅通。
5、禁止在值班期间在机房或其它房间睡觉,禁止在值班吃饭时喝酒。
6、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原则: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受到侵扰或者发现异常信号时,应当立即关断信号源,及时向领导汇报,同时安排人员排查干扰。
三、值班管理
1、机房值班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或误班,不准私自让他人带班、调班,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严禁溜班、空岗。
2、差转台3人日常,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人(其中1名值班员、1名安全巡查员、1人轮休)。不定期抽查,发现一次未到位人员,视为擅自离岗,扣当事人100元,扣负责人50元。
3、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值班中发生的停播,播出质量异常问题,不得隐瞒或虚报。
4、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到机房后方可离开,不可以提前下班,交接班时做好相应的记录,需接班人签字后方可交班。
5、交班人员必须主动向接班人员说明设备运行情况。
6、交班前要把机房内卫生打扫干净。
7、由于广播中心的特殊性,值班人员在休假时如有要外出离开本县要事先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8、广播中心每位同志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半天时间手机联系不到的处罚100元,一天无法联系的处罚200元。
9、中心调班、请假制度。半天以内有需要调班或请假由中心主任审批,一天以上调班或请假由中心主任审签后再报分管领导审批,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目标管理制度 篇24
一、制订目标目标的依据
1、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经营、利润等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2、依据企业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全面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
3、依据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信息资料等。
4、依据企业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及上年度企业经营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二、经营目标编制的程序
1、在每年的11月,由各部门提出下年度企业目标设想,总经理室集体讨论,形成企业目标指导思想,并由总经理室下达指令。
2、营运安全部根据要求组织各职能科室提出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3、营运安全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论证,,形成目标计划。
4、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5、经总经理室、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营运安全部在12月中下旬编制出企业经营目标
6、各子公司经营目标展开一般包含分管责任人、子公司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等。
7、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公司的经营目标,保证企业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子公司和人,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各子公司要在12月中旬前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编制。
8、营运安全部汇总各级经营目标报分管领导审批。所有工作需在12底前完成。
三、经营目标的实施
1、为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由营运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年度经营目标安排的进度情况分析。
2、各子公司要围绕集团公司目标和本公司经营目标。每月26号前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制订下月份计划,并报营运安全部备案审核。
3、在经营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员工,调动大家积极性,广泛开展提案改善、劳动竞赛等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4、建立经营目标管理卡,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经营目标管理标准化。
5、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目标管理制度 篇25
全目标:
1. 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 无轻伤事故
3. 岗位粉尘合格率≥90%
4. 岗位噪音合格率≥85%
5. 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绩效考核制度:
一、个体劳动防护
1、 工作服、劳保鞋穿戴不齐全或未执行“三紧”要求。(扣4分)
2、 安全帽佩戴不合规定(破损变形、不系带子、坐安全帽、发辫外露或披发)。(扣4分)
3、 特殊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扣4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
1、 酒后上班。(扣8分)
2、 班中饮酒。(扣10分)
3、 在禁火区吸烟。(扣8分)
4、 在普通岗位吸烟或流动吸烟。(扣4分)
5、 擅自不参加安全活动。(扣4分)
6、 不服从车间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扣8分)
7、 上班不携带《安全计分手册》,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证。(扣4分)
8、 违章时,拒绝出示《安全计分手册》。(扣8分)
9、 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8分)
10、 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10分)
11、 一人或多人违章,对在场管理人员扣10分,对相关违章人员按相应标准 >标准扣分。
三、违章行为
1、 上岗作业前、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扣4分)
2、 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扣8分)
3、 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扣4分)
4、 现场作业区内孔、洞、沟无挡板、盖板。(扣4分)
5、 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扣48分)
6、 电气设备检修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扣4分)
7、 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时不断电停机的。(扣8分)
8、 单人检修,无人监护。(扣8分)
9、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8分)
10、 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手中拿有物件。(扣4分)
11、 高空作业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件及拆除物上下抛掷。(扣4分)
12、 在动火区内动火未办理许可证。(扣4分)
13、 动火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扣4分)
14、 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扣4分)
15、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扣4分)
16、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扣4分)
17、 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扣8分)
18、 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的。(扣8分)
19、 设备内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的。(扣4分)
20、 设备内焊接(切割)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扣4分)
21、 设备内照明电源或工作行灯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灯具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2、 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扣4分)
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车间反映,继续操作,或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
目标管理制度 篇26
一、目的为加强对外来劳务人员和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场从事生产活动的劳务人员及项目、工程承包单位。
三、职责
1、负责招用和项目工程发包部门应对劳务人员、承包和施工单位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在市场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情况负总责。
3、安全办负责对外来劳务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控制过程
(1)城内用工的管理用工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招工时,在签订用工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录用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招工部门必须组织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场纪场规教育及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检查、监督、考核。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未经有关劳动部门认可的,不准与其签订相关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项目发包的管理工程项目的发包部门在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里明确双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必须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
发包部门在与承包、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必须组织承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施工人员接受入厂前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并与市场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不准入场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只有在获得有效安全资格认可的前提下,方可参加相关项目的投标。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对自己单位及其人员在市场内的施工安全负责,要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与其它施工单位或市场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并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承包施工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场规、场纪、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保证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单项工程一般不准多单位承包,总承包单位若将工程二次发包时,要对二次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二次承包单位同样要进行安全资格审查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严肃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与其它施工单位在同一处交叉作业时,必须事先报告发包部门和安全办,并由发包部门组织协调,与相关单位签订同时作业安全、环保协议书,制定安全保证措施,负责安全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在作业现场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施工,否则不准施工。
承包施工单位因违反国家或市场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等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罚款金额将由市场财务部门从承包工程经费中扣除。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制度;
2、积极创建文明市场,做到场区整洁、环境优美、加强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创造良好的经商环境。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立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由总经理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4、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复审;
5、安全员要结合专业特点及具体安全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6、各班组要经常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意识的教育,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提出安全要求;
7、根据工作的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实施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根据工作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安全控制。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控制;
9、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制度,对特殊工种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
10、制定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施工用电防火措施;
11、要经常利用标语、广告、广播、文件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安全意识教育,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职业健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2、要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用并交纳缴纳工伤保险。
目标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动党政机关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党政机关工作目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促进“两个礼貌”建设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目标管理,是指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的中长期奋斗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各党政机关的目标职责,并对目标任务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全市党政机关实行分级分类目标管理职责制。
市委工作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法院、检察院机关,市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政协机关,市人民团体机关,市委、市政府授权承担相应党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各区党委、政府,中央在汉和省垂直管理部门,为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
并入、归口或挂靠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党政机关以及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内设机构,原则上列为市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由主管部门对其实行目标管理。
列为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和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名单,由市目标管理领导机构根据全市目标管理工作需要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对市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的分类根据党政机关的性质另行规定。
第四条:武汉市目标管理考评奖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是全市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全市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职责体系,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研究决定和协调解决目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年终目标检查考核评比,审定考评奖惩方案。
第五条:中共武汉市委督查室(以下简称市委督查室)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在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目标管理的组织实施。市委督查室负责党群部门工作目标及共性目标管理,市政府目标办负责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拟定工作目标方案,指导全市目标管理工作;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市工作实际,拟定全市年度工作目标体系和目标值;
(四)对全市工作目标执行状况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目标职责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目标管理第一职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本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力争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建立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具体的目标管理职责制,并明确承担目标管理工作职责的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目标管理工作。
第二章:目标的制定和下达
第七条:全市年度工作目标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拟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予以下达。
目标管理指标体系和目标值的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全市中心工作和各部门工作重点,处理好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协调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按照各目标职责单位的职能,把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与国家、省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实行一项工作目标一个职责主体,同时处理好目标牵头单位与其他协办单位的关系;
(三)先进可行、高效规范的原则。要做好年度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的衔接,用年度目标保证和促进中长期目标的实施,做到激励高效、量化可行、便于操作和实施。
第八条: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和下达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科学论证、民主集中的办法进行。具体拟定工作目标的程序另行规定。
年度工作目标正式下达前,可进行预安排。
年度工作目标正式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重大原因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申报和审批。
第三章:目标的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应建立目标管理分析协调会制度,强化工作目标管理的跟踪分析、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定期对目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和协调,监督检查目标实施进度,保证工作目标顺利执行。
第十条:目标管理的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日常跟踪、季度通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
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目标职责单位的目标执行状况进行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目标执行状况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
第十一条:工作目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属于哪一级职责范围内的就由哪一级职责单位协调解决;涉及到其他部门或单位的问题,由目标主办单位负责与目标协办单位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牵头单位商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呈请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决定。
第十二条:各级统计部门应根据工作目标管理统计考核指标体系的需要,负责进行数据统计和数据处理,按时向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带给完整、真实、准确的目标统计资料和数据。
市统计部门应充分行使目标统计职能,检查监督工作目标管理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各目标职责单位应根据统计部门的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第四章:目标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三条: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有利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用心性,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坚持统一考核和分类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整体考核和分级考核相结合;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各目标职责单位绩效;
(四)一级目标职责单位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二级目标职责单位由主管职责单位会同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组织考核。
第十四条:每年年终,对目标职责单位年度目标的绩效实行考核。考核的主要资料是:
(一)全市工作总奋斗目标执行状况;
(二)共性目标执行状况;
(三)专项目标执行状况;
(四)依法行政和市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状况;
(五)目标管理工作质量状况;
(六)完成国家、省级主管部门交办的职责目标状况。
第十五条:对工作目标管理绩效的考核,实行综合计分制。综合计分由四个部分组成:市委督查室对党群部门工作目标及共性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政府办公厅对依法行政和市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统计局对政府工作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计分;市政府目标办对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计分。上述部门应制订相应的考核计分办法,报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专项目标完成个性突出或受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奖励的,可适当加分。
第十六条:根据年终考评状况,对目标职责单位分为立功、先进、完成、基本完成和末完成五个等次,分别予以奖惩。
第十七条: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评选应贴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二)年终考评结果及分类排序位居前列;
(三)共性目标得分到达或超过规定分值。
第十八条:全市工作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的评选,原则上按照全市工作目标职责单位总数的15%和35%的比例进行。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年终综合考评结果,依综合计分分类排序,按比例提出立功、先进单位推荐名单,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透过后予以表彰。
第十九条:获立功单位的目标职责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职责人”荣誉称号;对在目标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由各目标职责单位申报,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审核汇总后提请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定,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透过后,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对目标管理的优胜职责人和先进工作者,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优胜职责人”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可享受提高5%退休费标准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目标职责单位对本单位工作目标的考评应与公务员年终考评相结合。在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年终考评中,适当增加市级目标管理立功单位和先进单位评选优秀公务员的比例。
第二十二条:对目标职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目标职责保证金制度。目标职责保证金的数额和奖惩办法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对未完成目标的职责单位,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并酌情扣减年终目标奖金。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发生重大治安安全职责事故的目标职责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立功和先进单位评选资格;
凡在工作目标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目标职责单位,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目标管理评先资格,并按党纪、政纪追究该单位主要职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目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目标管理制度 篇28
1.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相关职能部门
3.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运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
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各部门经理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4.3.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4.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4.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4.4.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目标管理制度 篇29
1.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市场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及发放标准的制定。
2.物业部负责全市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验收及发放工作。
3.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分级管理,集中审批,统一发放的原则。
4.各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弄虚作假。
5.新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按发放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工作期间使用的,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发放。
7.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8.职工进入市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9.公用防护用品要建立台账,专人保管,内部调节使用。
10.特殊防护用品严禁挪作他用。
11.各部门领用的特殊专用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加强保管,经检查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要及时更换,无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
13.公用防护品及抢修作业用计划外劳保用品,由单位写申请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